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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十问

作者: 时间:2020-04-08 点击数:

01: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2: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03: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外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0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44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因此,20157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0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06:维护国家安全的专群结合原则有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政治优势和重要原则,是我们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和鲜明特色。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能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07: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七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08:公民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国家将给予哪些保护?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09: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国家将给予哪些补偿与抚恤?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10:对国家安全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和组织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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